• 用好一个商标 振兴一个产业 富裕一方百姓
  • 发布时间:2012-02-21 15:36    信息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 【字体: 】  打印本页
   高青县委、县政府在国家商标局和省市县各级工商部门的强力支持下,以地理标志商标为龙头,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带动高青大米产业升级,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理顺产业运作机制,实施商标使用的有效模式

  高青县运用“公司+地理标志+农户”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由农凯米业主导,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对农民进行技术指导并进行有效监督。按照地理标志商标使用规则规定的高青大米质量要求,对于符合种植标准的稻米,由企业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以最低不低于市场30%的保护价进行收购。整个高青大米产业,就纳入了企业化运作的体系之中,在商标使用上可能产生的恶性竞争迎刃而解。具体措施为:

  一是抓种植基地建设提高品质。采取“公司+基地”的方式,全面开展万亩有机稻基地建设,在种植基地开展有机稻技术研发以及新品种繁育和引进。高青大米从此开始向绿色和健康方面提升,进入有机米时代,产品附加值迅速提高。

  二是抓加工基地建设提高档次。引进世界最先进的加工设备,一粒米从进入加工设备到下线,要走一华里的路程,产品加工精度大为提高。新产品经省水稻研究所测定,各项理化指标和外观达到了山东大米最好的水平。

  三是抓品牌和营销渠道建设进军高端市场。充分利用地理标志商标良好的公信力和市场号召力,选择各级各类媒体通过新闻、广告、专题介绍等形式广泛宣传。通过举办新产品上市新闻发布会、参加各类经贸洽谈活动等形式,广泛扩大产品影响。以此迅速打开了青岛、济南、北京、上海等地的高端市场,先后在全国5个地区的近百家超市上市,并通过华润集团五丰行顺利出口香港。

  二、促进产业升级,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高青大米商标的有效利用,给农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本地稻谷市场价从两年前的每公斤1.8元,上升到了目前的3.0元,农民种稻每亩增收600余元,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成品精米市场价格也由去年的每公斤3.5元,提高到现在的平均20元,全县稻农每年增收1320万元农凯米业广泛吸收种植基地周边村的农民,按照工业车间的管理模式,组织他们按照生产标准集中进行田间管理,位于6000亩有机核心稻区的上千名农民,就地转化为农凯米业的产业工人。仅此一项,每位农民工年均增收5000余元。

  在地理标志商标的引领下,“高青大米”种植基地已从两个镇发展到高青县沿黄一线和大芦湖区的六个镇,种植面积已由2007年的1万亩上升到20102.2万亩,产量由500万公斤上升到900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