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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方传统特色美食被注册成商标如果处理
  • 留言时间:2022/10/25    

留言内容:

今日我们收到一个关于“张府园大碗面”的商标维权举报,专利人于2021年9月注册上述商标,文字配图片,经了解张府园大碗面是南京张府园地区形成的一种特色美食,存在已经20-30年的历史,请问:商标人注册后如果保护商标人的权利,其他张府园大碗面的经营者可否申请此专利无效,此种商标算是纯文字商标还是必须配合申请的字体和样子才能使用,这种商标申请是否属于抢注,如何处理?这种商标和“逍遥镇胡辣汤”的纠纷是否类似,请总局领导指导。
提问人: 李新建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首先,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其次,关于已核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规定向商标局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如涉及不良影响,请将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寄送我局,以便进一步核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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