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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申请驳回复审相关问题
  • 留言时间:2022/11/04    

留言内容:

尊敬的商标局局长: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来信。 我是北京一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商标代理人。商标局2022年9月5日下发《关于全面推行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的通告》,要求自2022年11月1日起,驳回复审需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对此文件,我有以下几点意见向您咨询和反映: 1、关于网上申请复审理由部分,网申系统要求将复审理由填写到指定位置,但是对于理由书中带有图片和表格的,系统不能识别,这种申请人应该如何处理?建议贵局允许申请人和代理机构上传PDF扫描文件解决此问题。 2、网上申请要求复审证据不能超过50M,但是很多案件的证据就是会超过50M,尤其是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的商标,申请人需要提交大量使用证据来证明复审商标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证据超过50M很正常。申请人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 就上述问题,我们打过商标局咨询、评审委员会咨询电话,得到的答复是让自行解决。我认为这个回复相当于没有回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单位,做出的任何规定我们予以尊重和遵守,但是贵局在下发通知之前是否有考虑到在推行过程中会遇到的各种特殊情况,并给特殊情况留出解决通道,更不适合用 “自行解决”四个字把解决问题的责任推给代理组织及申请人,代理机构及申请人恰恰是因为无法解决才向贵局反映和求助。 申请人申请商标,商标被驳回想经过复审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是合理合法的。但是上述实践中遇到的这些问题给申请人的权利造成实质影响。在此,我希望能得到贵局领导的重视,并为我们解决上述问题。 期待收到您的回复。非常感谢! 此致! 敬礼!
提问人: 刘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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