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箱列表

信箱列表

来信提示

本信箱主要收集社会各界对商标局工作的意见、建议,业务问题请通过业务咨询版块查找或提交。为方便联系,请务必留下真实信息!提交信件后,请等待邮箱答复。

2005121455485071093.jpg

留言须知

一、公众留言时,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以及未经证实的消息;

三、请勿发表任何形式的广告,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信息;

四、公众须留下真实有效的信息以便需要时我们与您联系;

五、本咨询台拥有发布、编辑、删除留言的权利,凡不符合本须知规定的留言将不予回复;

六、凡在本咨询台留言,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

专利申请流程咨询
我的办件查询
办件编号 查询码 验证码   
办件模糊查询
 
办件编号 关键字 提交对象 办件状态 按时间
受理须知

(一)请认真填写表格(带*为必填)。

(二)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信箱地址、以便更好地与您联系!

(三)在提交完成后您将得到办理编号和查询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用。

  • 关于商标驳回的疑问
  • 留言时间:2022/11/05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温州阔盛特阀门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我公司申请的商标“阔盛特”无论在汉字结构和读音都是一个整体,使用过程也是一个整体,与德国“阔盛”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主体,在整体认读上是两个,在使用过程中对消费者也不可能构成误导,但是被驳回。我有点难以理解。 第二件事是,图形商标,我公司的图形商标是KST三个英文字母通过艺术设计,从图形上能看出很强的设计元素,但我收到的驳回公告里面的引证商标竟然还是KS图形商标,然而我更加疑惑的是KS图形商标无论是通过设计或者直接两个字母KS注册成功的居然有5-6个,我公司的图形商标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与其余几个KS商标有明显的不同,并且我认为无论图形还是汉字都与引证商标有明显的区别,且在申请注册期间都一直在使用,产品也得到客户的认可,殷切期望商标总局领导给予考虑重新审核为盼!不胜感激。
提问人: 王良才

回复:

商标局严格按照商标法规定和审查审理标准审查。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阅商标法及相关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