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回复:
申请人与代理机构是委托关系,当时应该是交了代理费用,申请人应该享受到相应合同约定服务,对代理机构不满,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者拨打12315投诉。另,我局高度重视留言中反映的内容,国知局部署开展了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希望您协助提供具体商标代理机构信息,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联系邮箱:dailiguanli@cnipa.gov.cn”
举报线索途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搜索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登陆系统用户注册后可填写投诉信息,系统会直接转办地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