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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尽快对商标宣告无效,已超出审限
  • 留言时间:2022/11/08    

留言内容:

商标局审查处: 请尽快对注册号:40883430宣告无效.对商标审查拖延时间有些担忧.因为申请人经常会拖人找关系等等.把很多不该注册下来的商标都给恶意抢住成功了.给我们带来诸多麻烦. 注册号:42025366我公司提异议都没有成功.通过无效宣告成功的.因为这个商标法院早就判决了.但是42025366都能恶意注册成功。 下面案例就可以异议成功。至少不用在走法院程序。可是注册号:42065366没完没了的上诉走法院。我们就得耗费经历和财力还不说。恶意抢住下来后拿着商标到处招商骗取加盟费用。增加很多不必要的法律诉讼。请把下面的案例转交给审查人员参考。尽快对注册号:40883430宣告无效。第46477380号“津门羊大爷”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不予注册的决定异议人:天津羊大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异议人:天津市滋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天津市宏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异议人天津羊大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天津市滋源食品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20期《商标公告》第46477380号“津门羊大爷”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被异议商标“津门羊大爷”指定使用于第32类“可乐饮料;瓶装水;含电解质的运动饮料”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9806944号“津门羊大爷”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43类“餐厅;饭店;咖啡馆”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及服务的内容、方式等方面不同,不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因而双方商标未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然而,本案中,异议人提供的异议人实体店铺照片、相关媒体报道等材料表明,“津门羊大爷”非汉字固有组合,具有较强独创性,且经异议人广泛宣传和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异议双方同处天津市,被异议人对异议人在先商标理应知晓。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在先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独创性的“津门羊大爷”商标文字完全相同,此种情形难为巧合。故我局认为,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具有复制、摹仿他人商标的主观故意,上述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和管理秩序,并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46477380号“津门羊大爷”商标不予注册。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2022年03月17日来源:商标局
提问人: 敖意加

回复:

案件当事人可将相关事实、理由及证据材料等提交至具体案件中,审查员会针对当事人申请和答辩的事实、理由及请求依法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