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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严厉打击商标批量傍品牌申请的建议
  • 留言时间:2022/11/18    

留言内容:

局领导: 自2019年贵局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打击商标恶意注册方面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效果,非正常使用、恶意囤积商标申请数量呈快速下降趋势,维护了良好的商标注册秩序,对于市场主体的商标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但我们注意到,恶意注册不断出现新趋势,除贵局严大打击的四种恶意注册行为以外,出现新的恶意注册行为: 1、为达到自己企业的市场扩张,不顾其他企业的利益,不查询其他企业商标是否在正常使用,即大量提起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异议申请、无效宣告申请; 2、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的类别大量申请与他人驰名商标或其他较高知名度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批量傍品牌申请,以达到借助其他企业的商标市场影响力,快速推广自己的产品。 根据《商标法》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商标注册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申请人进行商标注册前,应对在先商标权利进行检索查询,尽可能避免与在先权利冲突,这是商标申请人应尽的责任,应遵守的义务。 但有些商标申请人,为实现自己的市场扩张,未对在先商标权利是否在使用进行调查,也不顾其他企业的利益,即对其他企业的商标大量提起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异议申请、无效宣告申请,极大影响了其他企业的正常经营,影响了商标管理秩序。同时,我公司也发现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类别,大量摹仿、抢注他人驰名商标或其他较高知名度商标,以达到借助其他企业的商标市场影响力,快速推广自己的产品。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商标管理秩序,影响了市场经济。 以南昌黑鲨科技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商标为“黑鲨”“BLACKSHARK”商标,该公司自2017年开始使用系列商标开始,既在不同类别对几十件“黑鲨”“鲸鲨”“蓝鲨”提起了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异议申请、无效宣告申请,其中十几件以上商标被裁定不撤销、异议不成立、不予以无效宣告。由此数据可以看到黑鲨科技在提起申请前,并未履行商标申请应尽的检索、避开在先权利的义务。 同时,南昌黑鲨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月-8月共申请284件商标, 申请的商标几乎全部都与其他企业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甚至有的商标与“华为”“腾讯”公司的注册商标近似,我司“WEGO”是驰名商标,也在被黑鲨科技抄袭。7月份我司共11件商标“WEGO”“E-WEGO”商标被黑鲨科技恶意提起三年不使用申请,并同步实施了抢注。 黑鲨科技此行为就是通过合理手段达到傍品牌的无序扩张目的,已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诸多企业的利益。同时根据此事件,我司也多方了解,目前诸如南昌黑鲨科技有限公司这种行为不在少数,均是利用撤三这种合理手段达到他们不合理的目的,在此,我司也郑重向贵局提出建议:严厉打击包括南昌黑鲨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恶意撤三行为、恶意批量傍品牌商标申请行为,请求审查员在审查时综合考量驳回其名下申请的与其他企业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增加严厉打击商标批量傍品牌申请的程序,杜绝干扰其他企业经营的商标申请行为。 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同时,即便利了正当申请人,也便利了具有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申请人,打击遏制商标恶意注册新趋势仍然任重而道远。我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4日向贵局综合处提交过“关于举报南昌黑鲨科技有限公司大量恶意抢注、傍品牌、囤商标、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请求予以驳回其申请商标的申请函”,提交了大量的证据证实黑鲨科技的不良行为,望领导能看到我们的呼声和建议,看到此事的恶劣程度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贵局各环节通力合作,多举措并举,全方位严厉打击批量傍品牌的商标申请行为,予以公平、及时的处理,在此诚挚感谢!
提问人: 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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