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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网页申报不通过
  • 留言时间:2022/11/23    

留言内容:

贵局: 【举报事项】江苏益友天元(南京)律师事务所申请商标代理机构备案,相关审核人员没有仔细审查,仅凭借上传资料的第一页就草率驳回,根本没有注意到上传的资料中还有变更页。此外,予以的回复邮件中,仅一句“未按规定填写地址”就草草了事,未指明如何更正。 【申请备案之背景】本律所存在变更事项,在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中有记载 具体如下: (1)2022年8月15日,住所由“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浦六路北路216号A2栋3680室(下称旧地址)”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建筑层20层(运营楼层22层)(下称新地址)”。 (2)2022年8月15日,负责人由“周杰”变更为“赵鸣”。 【备案及审核过程】律所在11月1日、11月8日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中,均按照“新地址”申请,被驳回。11月17日,又按照“旧地址”申请,又被驳回。而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中仅存在两个地址,本律所均分别填写申请了,请问还应该填写什么地址,贵局才能予以通过? 【诉求】请指明,申请备案到底按照“新地址”填写,还是按照“旧地址填写”?相关审核人员到底有没有仔细查看上传的文件,是不是根本没有注意到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中还有变更事项?
提问人: 陈超

回复:

代理机构备案申请中需按新地址填写,经核实,您律所于11月1日、11月8日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按新地址填写提交流程正确,但您提交的律师事务处分所变更登记材料中住所地址不清晰(手写地址且被公章完全覆盖),审核员无法核对信息,建议您可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管网打印截图您的变更信息,加盖公章上传清晰的变更证明材料。如仍有疑问,可致电商标局咨询电话010-63218500-3-1-0人工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