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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4473238商标注册号,‘怡肤康’商标(国际分类:3),驳回理由: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从哪里看出来能让消费者产生误认呢?也没有歧义的文字,商标在2018年已经申请成功一次了。此次再次申请,审核员驳回理由太牵强敷衍了。我恳请商标局酌情给予通过。 ‘怡肤康’商标(25654156)在2017年08月02日第一次提出申请,在2018年08月07日注册成功并下发了商标注册证,此品牌我们经过很多年苦心经营,在市场上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场。2021年08月16号被提出“撤三”,在规定时间内我司准备了很多使用证据,进行了“撤三答辩”,你们一句不能证明就让我们答辩失败,商标被撤掉,无效了。但是我们一直在使用中的啊,有一定的市场,所以再次提交注册。 “怡肤康”商标(64473238)在2022年05月08日再次申请注册,再次注册是因为不能让一直使用多年的商标无效了,毕竟有一定的市场和知名度。结果又以让消费者产生误认被驳回,商标名称没有歧义的文字,也不带产品数量成分等,怎么的能让消费者产生误认呢?驳回的理由太牵强了。 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把我们使用很多年的商标撤掉和驳回,对我们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我恳请商标局的领导,能给我们一个答复,真心希望能为用心经营的商标再次经营的机会。希望商标局领导能认真对待此商标。忠心恳请商标局给予通过。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