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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8439670好易康驳回是否工作失误?
  • 留言时间:2023/03/29    

留言内容:

第5867392号好易康35类商标 最早申请时间 早在2007年1月25日就申请注册,而本人杨迎平所申请的14430400号好易康商标也早在2014年4月22日申请提交 并在2015年6月28号拿到商标注册证书 后续该好易康系列商标一直有在陆续投入使用中,68439670号商标是在2014年所申请获批商标证书后续的补充的新申请商标,完全不存在所谓的其它近似商标而导致的驳回一说?以下罗列的近似商标驳回完全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胡乱裁定,所反馈的信息 希望贵局明鉴,还我公平公正的商标权益!谢谢!!! 经审查,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上述商标注册 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香港易康百草养生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12706514号 “易康百草养生阁”商标近似。(见第1434/1446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苏州易康萌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13204864号“易康 果园”商标近似。(见第1433/1445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深圳天基权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19595907号 “天基权 易康 舒博士 DR.SHU”商标近似。(见第1554/1566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何后检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23227830号“易筋康”商标近似。(见第 1590/1602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广州康添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22年10月21日申请在先的第 67888057号“好易康”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广州市莱夫赛恩口腔微生态研究院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22年10月21日申请在先 的第67877771号“好易康”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山东易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45792043号“易康 优选”商标近似。(见第1725/1737期《商标公告》)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 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特此通知。
提问人: 杨迎平

回复:

任何商标注册申请均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审查,每件商标权利都是独立的,对于新申请应按照现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新申请被引证在先相同近似商标驳回并不影响在先已注册商标的使用。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