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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商标申请人注销其商标属于有效状态
  • 留言时间:2023/04/10    

留言内容:

有些商标在企业或者自然人经营的过程中注册成功了,但是由于经营不善,申请主体注销多年,可商标还属于有效状态,导致其他人无法进行注册该商标或者相关的品牌,目前中国汉字已经组合的差不多, 很多名字都重复或者高度近似,根本无法注册,购买一个已经下证的商标成本又太高,现在政策越来越严格,没有商标又不能经营,随意使用别人的商标又怕侵权,希望商标局局长重视这一块的问题,申请人主体注销了,该商标可以在有效的时间内属于有效,过了这个时间就自动失效,其他人依然可以注册,随着注册商标的人越来越多,可选择的名字就越来越少了,总不能一个商标注册六个字八个字吧,这不成广告语了吗?
提问人: 徐亚贤

回复:

企业注销或自然人死亡,其名下商标如在有效期内的仍继续有效。如其他企业或个人需要继续使用商标,可办理商标移转申请。商标局严格按照商标法和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相关规定审查。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阅相关内容以作参考。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另,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意见和建议,您的每一条意见都将会被认真对待,都将对我们的商标改革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