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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转让 审查员应尽何种审查义务
  • 留言时间:2023/04/11    

留言内容:

尊敬的局长您好,我叫李章兵,我的商标在2021年6月4号被别人以仿冒我签名的方式,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走了,一共八件商标。分别是“920137”号三维及图、5011510号三维绿态、5168123号三维及图、5680035号三维、23472425号三维等8件商标。这8件商标2020年4月1号从我父亲李学国名下转让过来的,当时转让的时候我跟我父亲亲自办理的手续,咱们局有我们当时转让的各种手续,尤为重要的是 同意转让证明上我跟我父亲的亲笔签名。可是2021年6月4日我的商标被再次转让,此次转让我的签名被仿冒,跟2020年4月1日的那次转让的签名属于肉眼可辨的,完全跟我的亲笔签名不符,所以我认为我们的审查员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难道审查员不审查转让人签名的真伪吗?最能体现转让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书不就是同意转让证明的签名吗?如果审查员不审查转让人的签名真伪,那么以后类似于这样的案子会越来越多,会导致给贵局带来很多的诉累。往贵局予以重视。希望尊敬的局长看到后能回复一下我的诉求。谢谢
提问人: 李章兵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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