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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鑫士诚知识产权所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
  • 留言时间:2023/04/28    

留言内容:

尊敬的商标局各位领导老师好: 我是乌鲁木齐鑫士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负责人,我机构在1月9日按要求提交了重新备案申请,具有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但因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知识产权服务”被邮件通知重新备案未通过,在3月13日局长信箱反映过相关问题,3月14日接商标局63338707来电,建议我机构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现我单位已完成相关营业执照变更,变更了营业范围和负责人。根据国知局第529号公告第五条,按新备案业务屡次尝试重新备案,在首页的代理机构备案申请中无法提交,提示为“填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备案”,而按变更备案业务办理,无法操作变更负责人,电话咨询后也无有效处理办法,又不知该向哪个部门咨询及办理补正,请问后续我机构该如何处理?谢谢,还请各位领导及老师在百忙中尽快回复。
提问人: 陈亮

回复:

由于系统改造工作较为复杂,目前正在抓紧完善中,未提交重新备案或重新备案未通过的商标代理机构尚无法提交新备案申请。为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对于为重新备案或重新备案未通过的商标代理机构,在系统改造完成之前,我局仍正常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系统改造完成之后,我局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公告第五二九号,不再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处理未办结商标代理业务的除外。代理机构可另行办理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