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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未提交重新备案代理机构备案不通过问题
  • 留言时间:2023/04/28    

留言内容:

尊敬的商标局局长: 下午好!非常感谢您从百忙之中抽时间查看这封邮件。 首先我十分认同在2022年年底发布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的通知,这有利于市场的发展。但是进行重新备案后需要进入漫长的审核等待,我理解商标局内的各位工作人员工作辛苦。 这次来信主要是就国知局2023年4月27日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审核结果的公告(第529号)》提一些建议。公文第五点指出:“ 办理新备案时有未办结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在新备案审核通过后,仍可继续办理原未办结业务,原数字证书继续有效。”但是,本人早上进行重新备案,备案界面显示代理机构已备案,无法重新备案,后面也咨询了其他代理机构也有类似问题,希望局长能将之前整改的窗口延长开放一段时间,并在商标局官网上面发布通告。这样的操作有助于减少商标局内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这样做的原因有两点:1、如果继续无法备案,代理机构只能通过先将自己原本未办结的案子进行更换代理机构,这会大大增加审查员的工作量,但是申请人会是最终的受害者;因为只有将自己为办结的案子分出去,代理机构才可以自行注销然后再重新备案。2、整改窗口使用时间过短,我代理机构收到邮件通知之日为3.10号,3.23为第二次通知整改,3.31为期限日,中间仅有21天时间,扣除节假期,也就16天左右的操作时间,因此个人认为开放整改窗口既可以减少审查员工作量,也可以节省工作流程。谢谢。
提问人: 张梓钧

回复:

1、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审核结果的公告(第529号),对于未重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商标代理系统中进行标注,并不再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处理未办结商标代理业务的除外。商标代理机构无未办结代理业务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注销其备案。未提交重新备案、重新备案未通过或注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如拟继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应另行办理新备案。2、由于系统改造工作较为复杂,目前正在抓紧完善中,未提交重新备案或重新备案未通过的商标代理机构尚无法提交新备案申请。为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对于未重新备案或重新备案未通过的商标代理机构,在系统改造完成之前,我局仍正常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系统改造完成之后,我局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公告第五二九号,不再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处理未办结商标代理业务的除外。代理机构可另行办理新备案。3、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意见和建议,您的每一条意见都将会被认真对待,都将对我们的商标改革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