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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商标备案
  • 留言时间:2023/05/04    

留言内容:

1.为什么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上填写的备案,结果不是由系统上发补正或者视为未提出的发文,说通过邮箱来发备案的结果,也根本没有收到邮件! 2.现在想重新填写备案信息总是提示“该公司已经申请备案”的字样,之前在备案时想重新上传一个文件也是这样提示的,还以为备案成功了 不用再上传资料了!!! 3.“对于未重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商标代理系统中进行标注,并不再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电话咨询时工作人员也没说什么时候开始,我也不是没有备案,没有通过而且没收到通知就这样一点不合理!而且现在还不能重新上传文件,耽误时间。 希望领导能够看到,并完善,谢谢您
提问人: 杜容丹

回复:

1、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审核结果的公告(第529号),对于未重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商标代理系统中进行标注,并不再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处理未办结商标代理业务的除外。商标代理机构无未办结代理业务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注销其备案。未提交重新备案、重新备案未通过或注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如拟继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应另行办理新备案,2、由于系统改造工作较为复杂,目前正在抓紧完善中,未提交重新备案或重新备案未通过的商标代理机构尚无法提交新备案申请。3、为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对于为重新备案或重新备案未通过的商标代理机构,在系统改造完成之前,我局仍正常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系统改造完成之后,我局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公告第五二九号,不再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处理未办结商标代理业务的除外。代理机构可另行办理新备案。如仍有疑问,请致电商标局咨询电话010-63218500-3-1-0人工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