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箱列表

信箱列表

来信提示

本信箱主要收集社会各界对商标局工作的意见、建议,业务问题请通过业务咨询版块查找或提交。为方便联系,请务必留下真实信息!提交信件后,请等待邮箱答复。

2005121455485071093.jpg

留言须知

一、公众留言时,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以及未经证实的消息;

三、请勿发表任何形式的广告,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信息;

四、公众须留下真实有效的信息以便需要时我们与您联系;

五、本咨询台拥有发布、编辑、删除留言的权利,凡不符合本须知规定的留言将不予回复;

六、凡在本咨询台留言,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

专利申请流程咨询
我的办件查询
办件编号 查询码 验证码   
办件模糊查询
 
办件编号 关键字 提交对象 办件状态 按时间
受理须知

(一)请认真填写表格(带*为必填)。

(二)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信箱地址、以便更好地与您联系!

(三)在提交完成后您将得到办理编号和查询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用。

  • 关于信件
  • 留言时间:2023/05/05    

留言内容:

局长你好,我想反馈一下关于挂件信的问题。我是代理机构的,有好几个商标文件寄出,因为寄件号码不正确错失了非常多的信件未收到,咨询快递说是因为号码不正确联系不到所以才退件,无法送上门,咨询了贵局官方电话说挂件信都不能写号码,有问题让我去反馈。贵局发出文件未通知,这边快递不送上门,贵局不写号码,请问我们如何能收到信件呢。我看贵司在发送商标文书的时候都有给我们发短信+邮箱,如果因为保密的问题不能写号码,那寄出的时候先邮箱或是短信通知这样会不会更好。
提问人: 伍秀霞

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5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55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商标局发送给申请人的各类文书,属于国家机关公文,应采取挂号信邮递方式。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意见和建议,您的每一条意见都将会被认真对待,都将对我们的商标改革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