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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代理机构重新备案的建议
  • 留言时间:2023/05/07    

留言内容:

尊敬的商标局: 您们好 ! 国家局关于商标方面的新规定新政策我们建议放在中国商标网上,让我们能看到。之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的公告,我们在中国商标网寻找很多次确实未找到,请求商标局对逾期未提交重新备案商标代理机构的重新备案予以延长时间至5月底。敬请考虑。此致敬礼 !
提问人: 陈建三

回复:

1、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审核结果的公告(第529号)网址“https://sbj.cnipa.gov.cn/sbj/sbdl/202304/t20230428_26852.html”,对于未重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商标代理系统中进行标注,并不再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处理未办结商标代理业务的除外。商标代理机构无未办结代理业务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注销其备案。未提交重新备案、重新备案未通过或注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如拟继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应另行办理新备案。2、由于系统改造工作较为复杂,目前正在抓紧完善中,未提交重新备案或重新备案未通过的商标代理机构尚无法提交新备案申请。为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对于未重新备案或重新备案未通过的商标代理机构,在系统改造完成之前,我局仍正常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系统改造完成之后,我局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公告第五二九号,不再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处理未办结商标代理业务的除外。代理机构可另行办理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