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箱列表

信箱列表

来信提示

本信箱主要收集社会各界对商标局工作的意见、建议,业务问题请通过业务咨询版块查找或提交。为方便联系,请务必留下真实信息!提交信件后,请等待邮箱答复。

2005121455485071093.jpg

留言须知

一、公众留言时,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以及未经证实的消息;

三、请勿发表任何形式的广告,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信息;

四、公众须留下真实有效的信息以便需要时我们与您联系;

五、本咨询台拥有发布、编辑、删除留言的权利,凡不符合本须知规定的留言将不予回复;

六、凡在本咨询台留言,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

专利申请流程咨询
我的办件查询
办件编号 查询码 验证码   
办件模糊查询
 
办件编号 关键字 提交对象 办件状态 按时间
受理须知

(一)请认真填写表格(带*为必填)。

(二)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信箱地址、以便更好地与您联系!

(三)在提交完成后您将得到办理编号和查询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用。

  • 关于注册申请号60885146约读慧事宜
  • 留言时间:2023/05/09    

留言内容:

您好,2023.5.9根据来电01063256488提供的咨询电话01063219326,我们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我们希望你们可以安排针对60885146约读慧商标异议审查的相关工作人员回电,这样可以更好的对该问题进行畅通的交流,谢谢! 以下是我们之前的留言内容:5月8日注册版留言:你好,回复已收到。我也查询5月6号通话记录,未收到来自北京的来电,请核查。关于此商标的审查和异议判决,我们仍旧坚持贵单位在审查程序上有问题,首先,初审并没有因为“约读慧”与“约读”近似而驳回,反而是在异议的审查的阶段判决近似,这是什么逻辑?其次,我们查询到同在第41类的“乐读”与“乐读慧”并存,并未存在所谓的近似。另外,近日我们发现另一同样案例,关于“九牧”与“九牧源”的异议判决,在此案例中,“九牧源”并未与“九牧”近似。试问,同样的案例,为何我们的“约读慧”就与“约读”近似了呢?首先,我们注册“约读慧”23个类别,同时保护注册“约读会”10个类别,并且,注册了“山东约读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通了“约读慧”公众号,购买了“yueduhui.com.cn”域名,我们在此品牌上付出了极大的时间和财力成本,并且,与国内知名品牌“新东方”、“高途教育”开展了合作,你们草率的判决,对我们造成极大的影响。我们殷切期望引起你们重视,重新审查该判决,我们期待相关该商标的异议审查人员给出合理的解释,期待你们来电13561321616、13275301118、05305880006,谢谢!
提问人: 高冠军

回复:

异议已于2023.5.12电话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