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箱列表

信箱列表

来信提示

本信箱主要收集社会各界对商标局工作的意见、建议,业务问题请通过业务咨询版块查找或提交。为方便联系,请务必留下真实信息!提交信件后,请等待邮箱答复。

2005121455485071093.jpg

留言须知

一、公众留言时,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以及未经证实的消息;

三、请勿发表任何形式的广告,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信息;

四、公众须留下真实有效的信息以便需要时我们与您联系;

五、本咨询台拥有发布、编辑、删除留言的权利,凡不符合本须知规定的留言将不予回复;

六、凡在本咨询台留言,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

专利申请流程咨询
我的办件查询
办件编号 查询码 验证码   
办件模糊查询
 
办件编号 关键字 提交对象 办件状态 按时间
受理须知

(一)请认真填写表格(带*为必填)。

(二)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信箱地址、以便更好地与您联系!

(三)在提交完成后您将得到办理编号和查询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用。

  • 您好,我们收到他人恶意抢注我司商标信息
  • 留言时间:2023/05/10    

留言内容:

您好, 我是 徐龙校, 名下注册有 香港离岸公司 勒克斯光电有限公司 2013-12注册使用至今 持有域名可以佐证 www.ledluxx.com 最近我们收到商标注册公司及个人发邮件 在明知道我们一直在用 LEDLUXX的前提下 却坚持要注册我司使用多年的关键词 LEDLUXX 品牌商标 而且 我们也明确给对方双方 ( 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China Registry (Head Office) adrian@chinanames.org 和 注册人 Hongjia Ltd zhihaining@163.com 回复我们从2013年12月份就开始使用LEDLUXX 但他们依然坚持与我司有明显重叠的 LEDLUXX 商标品牌 鉴于此,我们于他们后两日也通过阿里云平台-知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提交 LEDLUXX 商标注册了,不过会晚于他们几天提交的申请 请问这种情况 我们如何处理, 希望能收到您的帮忙, 谢谢 徐龙校
提问人: 徐龙校

回复:

1、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2、商标局严格按照商标法和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相关规定审查。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阅相关内容以作参考。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3、如您认为留言中所反映商标注册情形违反相关规定的,也可写明情况,将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寄送我局,以便进一步核查相关情况。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 10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