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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注册问题
  • 留言时间:2023/05/25    

留言内容:

局长您好! 我是黄圣然,我在有申请商标,在申请中,被产权局驳回,我对审核有一些疑问,图形相近似被驳回,我看了被驳回的通知书,看了被驳回的引证理由,我并没有看出图形有相似之处,请帮忙再看看,也希望商标能够注册下来。 您的工作也是支持创业人发展,请帮忙看看。谢谢! 至此感谢您的热诚! (申请日期: 2023年3月19日 申请号: 70289951 申 请 人: 深圳美美圣文化有限公司) (商标驳回通知书。发文编号: TMZC70289951BHTZ01)
提问人: 黄圣然

回复:

商标局严格按照商标法和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相关规定审查。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阅相关内容以作参考。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