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箱列表

信箱列表

来信提示

本信箱主要收集社会各界对商标局工作的意见、建议,业务问题请通过业务咨询版块查找或提交。为方便联系,请务必留下真实信息!提交信件后,请等待邮箱答复。

2005121455485071093.jpg

留言须知

一、公众留言时,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以及未经证实的消息;

三、请勿发表任何形式的广告,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信息;

四、公众须留下真实有效的信息以便需要时我们与您联系;

五、本咨询台拥有发布、编辑、删除留言的权利,凡不符合本须知规定的留言将不予回复;

六、凡在本咨询台留言,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

专利申请流程咨询
我的办件查询
办件编号 查询码 验证码   
办件模糊查询
 
办件编号 关键字 提交对象 办件状态 按时间
受理须知

(一)请认真填写表格(带*为必填)。

(二)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信箱地址、以便更好地与您联系!

(三)在提交完成后您将得到办理编号和查询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用。

  • 我的商标被别人恶意撤三
  • 留言时间:2023/05/29    

留言内容:

尊敬的局长,您好!我是在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从事餐饮小吃店的店主,店里主要经营豆腐,粉条为原材料的小吃,当地人称之为“豆腐粉”,我的爷爷从1984年创造了这种小吃,后来由我父亲经营至今,我也在当地开了分店,在2011年的时候,由于本人毕业没工作,所以领着当时一个朋友名叫“郝杰”的在我父亲的店里打工,还给他分的股份,后来在2015年的时候“郝杰”在距我家店三公里左右的地方开了一家店,并抢注了“王老五豆腐粉”的营业执照名字,然后挂牌进行经营,由于当时缺乏在商标方面的了解,就一直忍让,而“郝杰”为了自己店里产品的销售混淆视听,跟顾客谎称是王老五的儿子,直到我在2017年接触到了商标之后才办理了名为“大北街王老五豆腐粉”的43类商标,并于2019年下证,给店里挂起了招牌(之前一直没有挂过招牌)并且一直使用至今,就在本月前几天“郝杰”对我注册的43类商标提出了撤三,并且还伙同代理公司的人给我打电话威胁我,说:要收购我的43类商标,如果我不卖给他们就要一直给我提撤三,说我没有商标使用证据,还说他们注册了线上商标,把我搞的一头雾水,我不明白为什么还会有线上商标这么一说,我本身就是一个餐饮小店的经营者,注册商标也就是为了自己家经营三代人的名声不被别人冒用,这段期间每天都会接到类似电话,我本身也没什么文化,不知道该如何维护我自己的权利
提问人: 王重祥

回复:

1、无线上商标相关业务,请切勿相信非官方渠道传播的信息,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如仍有疑问请拨打商标咨询电话010-63218500-1人工详询。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 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 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 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因此在使用商标过程中保留相关使用证据,商标使用的具体形式,包括使用在与商品或服务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主要包括:销售合同、服务协议及与其对应的发票,检验报告,进出口报关单等;商标注册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获奖信息等一般不能作为使用证据。如仍有疑问,请致电商标局撤三咨询电话010-63218500-5-6人工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