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商标代理需要四措并举
郭怀清
目前,我国商标代理市场的运行情况不容乐观,存在不少问题。笔者认为,对商标代理市场的规范,需要从以下4个方面着手:
首先,理顺管理体制。当前,政府迫切需要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厘清商标代理机构的总体发展思路,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商标代理行业现状,确定统一的商标代理机构发展规划,引导代理机构将自身发展与市场规模、市场结构及产业结构相适应,并强化某些薄弱环节,促进商标代理机构在结构、规模、布局上实现合理发展。
其次,完善信用体系。第一,充分发挥商标代理行业协会的自律和监督作用,商标代理行业协会可以根据相关信用记录,对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实行资质升降制度。第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和完善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网络等媒体披露,起到激励诚信、警示失信的作用。
再其次,推进协会建设。第一,推进商标代理行业协会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将一些带有官方性质的行业协会逐步改造成市场意义上的行业自治自律组织。第二,我国是WTO一员,商标代理行业协会应当熟悉和研究WTO基本规则,为会员创造与国外代理机构交流的机会,提高国内机构的国际竞争力。第三,商标代理行业协会应当摆正位置、理顺关系,当好政府主管部门和代理机构之间的桥梁,为双方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最后,创新监管机制。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注重日常监管,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严查违法违规的商标代理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