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之前,原工商总局通达服务中心开展商标事先查询业务并收取查询费。2011年停止该业务后,多次通过“中国商标网”发出公告,通知各代理机构办理退费。截至目前,仍有423家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单见附件)尚未办理退款。现再次开展退款工作,代理机构可依据本单位事先查询费汇款情况,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出退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核后予以办理。现将退款问题说明如下:
一、退款提供资料
退款申请(退款金额、退款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历史汇款金额明细、法人营业执照、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的单位委托书、相关部门出具的主体资格变更证明。
二、咨询电话及资料接收方式
账务咨询电话:010-63218587;邮寄资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16号院财务科,邮编100055;电子邮箱:caiwu@tdtm.com.cn。
三、退款时间
通过审核的退款申请,商标局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统一退款。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