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商标局启用新版网上申请在线支付系统,4月5日,中国商标网站发布了《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预付款退款问题的公告》,156家商标代理机构申请不保留预付款,要求余额全部退回。
为最大限度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下述商标代理机构(详见附件1)需填报预付款清零确认表(详见附件2)邮寄至商标局,经相关技术部门核实,系统中无待扣款信息的予以办理,仍存在待扣款信息的,暂不办理。
目前,商标局已经关闭旧版网上申请系统,但以纸件方式提交的申请件,仍沿用预付款方式支付,款项不足时,申报业务将依法不予受理。
商标局
2017年8月28日